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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的申请鉴定时间具体是什么
释义
    申请工伤鉴定的具体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从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如果单位没有去申请,职工一方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也是从上述情形出现时开始计算的。
    一、劳动关系仲裁期间工伤申请有时效限制吗
    工伤申请有时效限制,一般是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后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去申请工伤认定。存在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时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发生工伤怎样处理
    发生工伤处理方法如下:
    1、工伤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决定;
    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还能主张工伤赔付吗
    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不能主张工伤赔付。工伤职工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自职业病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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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4: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