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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学时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
释义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应按照一定顺序确定,包括父母、祖父母、兄姐等。如果没有合适的近亲属,相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可以委托他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但仍需承担民事责任。在确定监护人时,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不必拘泥于入学等特定情况。此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法律分析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不是说孩子是因为办理入学的所以监护人就必须是父母的,如果父母已经全部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当时是谁监护的孩子就填写谁的信息,所以监护人的信息没大家想的这么教条化的,生活中很多事情结合实际状况一定要会灵活的处理。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首先是父母,如果父母无法担任监护人,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的兄姐担任。如果仍然没有合适的监护人,则可以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对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果没有合适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相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或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在某些情况下,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时,可以委托他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需要注意的是,被委托为监护人的人对于被监护人的损害负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法律依据,监护人的确定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和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的沟通;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到被委托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等关于未成年人心理、行为异常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六条 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或者长期监护职责的,财政、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长期监护:
    (一)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二)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
    (四)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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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