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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定金吗
释义
    实践中,一般都是需要交的,但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交,所以由租赁双方决定是否要交定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一、民法典合同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交了定金没签合同是否需要承担
    交定金,不签合同,解除合同时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对方违约,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是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定金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超过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超过或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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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