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主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
释义 | 赠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赠与人的权利:赠与财产的权利、撤销权; 2、赠与人的义务: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瑕疵担保义务; 3、受赠人的权利: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 4、受赠人的义务: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 一、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民法赠与产权合同可以撤销吗 可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合同的撤销撤销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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