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不是。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内的组织成员只能够使用自己所分到的宅基地,也不能够随意转让或者处分。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很明显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屋,那么该房屋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吗?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涉及到共同财产的重大事项、例如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时,需要取得另一方同意,未取得同意的,上述行为效力待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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