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首先要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查验。其次,要收集其他的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以了解交通事故发生当时的情况,包括天气条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事故发生的因素。另外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及时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多久作出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因此,应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的鉴定程序是怎样? 首先,被鉴定人(伤者)需要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委托书、住院治疗记录和身份证明,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其次,伤残评定机构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现实中一般是由交警部门或律所、法院委托。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那么关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的问题,我简要分析如下:第一:先报案,发生事故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后,投保人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第二:保险公司勘验定损,报案后,保险公司会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建议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要自行修理车辆,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第三:保险人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第四:进行理赔,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向法院起诉。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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