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废品如何取得发票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收购废品的企业来说,应该由出售该货物的企业开具对应的发票,企业根据对方开具的发票来做对应的分录。对于销售费用的企业而言,应该根据出售的货物的开具对应的发票给收购企业,并收取对应的款项,确认对应的税费金额。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 回收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回收经营单位收购城乡居民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及非经营性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下列要求自行开具收购凭证: 1、项目填写齐全、内容真实、不得涂改; 2、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支付的货款金额相符; 3、应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并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4、应逐笔开具,不得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5、应如实填写出售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收款人应在收购凭证上签署真实姓名; 6、收购凭证限于回收经营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收购凭证的具体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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