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是否需要在法院审理中重新进行确认?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鉴定结果是判决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非唯一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相应的证据和质证请求。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判断是否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或确认鉴定结果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就鉴定方法、鉴定程序、鉴定事项提出质证,提出相反意见并举证。法院负责人可以指定一名或数名鉴定人,与原鉴定人会同开展重新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同意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结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是否需要重新进行确认,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当事人的请求和相关证据加以判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