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一定。可以双方同意,也有可能一方不同意。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一起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则您应当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同意,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书生效之日后过六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同第一次起诉离婚,那么这一次起诉,判离的概率就会比较大了。 一、一般离婚官司要多久 对于起诉离婚案件,如果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则需要三个月;如果按普通程序,审限是六个月,二审审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离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 二、起诉离婚多久受理 通常离婚案件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要离婚,法官认定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再提起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不管对方同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情况下都会判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