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地址搬迁补偿员工标准 |
释义 |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算一年,补一个月的赔偿金,没有提前30天通知,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一)公司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 (二)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 (三)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一、工厂搬迁工人不愿意去该怎么样赔偿 工厂搬迁工人不愿意去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合同内有约定搬迁地点,工厂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工人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合同内没有约定搬迁地点,或者工厂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工人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工人不愿随迁的,工厂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同时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工资是过去十二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 二、公司撤资员工要怎样办 公司撤资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且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其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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