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 |
释义 |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3.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5.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担债务。 6.其他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条件的个人债务。 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的产生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的产生的方式有: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什么情况下夫妻要共同承担债务 下列情况下要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孩子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什么情况下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对此,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如何证明属于个人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要证明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的,需要收集债务不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等。 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等等。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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