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分包合同过期能谈补偿么 |
释义 | 一、劳务关系合同到期要补偿吗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到期后就终止,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劳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即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除此之外,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劳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而不需要购买社保,因此,若劳动者要求对方为其购买社保的,一般得不到支持; (4)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纠纷则依据《民法典》进行审理,不能适用劳动法。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劳务关系属于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合同到期终止后,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务人员,但劳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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