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能够提供的服务 |
释义 | 公证处可以提供证明法律服务、证明法律事实、证明法律状态、证明法律行为、证明法律文件等公证服务。其中,遗嘱公证需要注意被继承的财产只能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继承不涉及其他的无关财产及身后事务的内容,遗嘱公证之后不能随意更改,如果想要撤销或变更遗嘱的需要再进行公证。 法律分析 公证处可以提供以下公证服务: 1. 证明法律服务: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证明法律服务,包括证明身份、出生、婚姻、死亡、财产、交易、合同、声明、证明文件等。 2. 证明法律事实: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证明有关法律事实,例如合同的履行、文件的真实性、见证人身份等。 3. 证明法律状态: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证明有关法律状态,例如健康状况、财产状况等。 4. 证明法律行为: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证明有关法律行为,例如合同的签署、车辆的登记等。 5. 证明法律文件: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证明有关法律文件,例如护照、合同、印章等。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本条第11款是兜底条款,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愿申请办理公证的,只要符合真实合法原则,公证机构都可以办理,如票据背书公证、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商标证书公证、现场监督公证等。 二、请问遗嘱公证需注意什么事项 1、遗嘱公证中可以被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遗嘱人的个人财产,其他无权处分的财产不能继承。 2、遗嘱继承是指对与遗嘱人死后的财产及后事进行处分,不的涉及其他的无关财产及身后事务的内容。 3、遗嘱公证之后不能随意更改,如果想要撤销或变更遗嘱的,需要再进行公证。如果遗嘱人订立多项遗嘱的,公证遗嘱的效力远高于未经公证的遗嘱的效力,且其他的遗嘱不能撤销公证后的遗嘱,有多个公证遗嘱的,后公证的遗嘱效力高于先公证的遗嘱效力。 拓展延伸 办理遗嘱公证注意什么事项? 办理遗嘱的注意事项: 1、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遗嘱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5、公证遗嘱生效前,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6、如果遗嘱申请人要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遗嘱形式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结语 公证处可以提供证明法律服务、证明法律事实、证明法律状态、证明法律行为、证明法律文件等公证服务。对于遗嘱公证,需要注意遗嘱中可被继承的财产、遗嘱继承的范围以及遗嘱公证之后不能随意更改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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