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社会保险的类别有哪些?
释义
    1、养老保险
    即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金缴纳分别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与统筹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发放时先发放个人账户内资金,发放完毕后则发放统筹账户内资金。
    各地区的养老保险发放金额根据当地在职工工资水平、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进行核定,养老金发放额度也会根据地区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如广东地区今年提高基本养老金额度,普遍提高幅度为113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加发100元。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退休时都可按退休时的计发月数兑现,在计发月份内没有领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则可继承,计发月数以外的则不涉及继承问题。
    2、医疗保险
    即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缴纳分别进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与统筹账户(单位缴纳部分).
    其中,统筹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当参保职工因病入院时,一般先自垫住院起付额,而后才会进入统筹账户与职工个人共同负担阶段。
    3、工伤保险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实质是一种无过错原则的社会补偿。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等费用。工伤保险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负担。
    工伤保险的核定标准为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实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4、生育保险
    即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分为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超出规定的医疗费和药费由个人承担).
    生育津贴则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以及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5、失业保险
    即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失业保险待遇包含失业保险金、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与家属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开展的再就业培训补助。即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相应待遇。
    综合上面所说的,社保是不可以退的,不仅是义务其它地区都不能办理退费手续,但如果要进行退保的话,除非是本人已死亡或者是出国定居并注销了户籍才可以,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想清楚,只要一旦办理成功,就没有再退还的可能性。
    一、企业需要缴纳的社保的分类
    (一)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4、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社会保险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
    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四)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2、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当前中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包括:
    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9: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