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换户口本是否需要户主亲自前往办理? |
释义 | 如何更改户口本信息:当事人亲自办理,若不能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携带委托书、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处理方式如下:1.直系亲属提供申请书、死亡证明、法院判决。2.原户主迁出:户内成员提供申请书、原户主迁出凭证。3.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现所有权人提供申请书、房产证。 法律分析 更改户口本信息一般情况下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当事人不能办理的,需要当事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和办事人的身份证。也可以由办事人代办。携带户主写的委托书、户口本及户主的身份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下处理: 1、凭直系亲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拓展延伸 户口本更换手续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是的,户口本更换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根据相关规定,户口本更换手续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户主亲自前往办理。因此,户主可以选择委托他人代办该手续。委托代办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材料。代办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代表户主前往相关机构办理户口本更换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代办人应具备合法身份和信誉,确保代办事项的顺利进行。如此,户主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办的方式便捷地完成户口本更换手续。 结语 户口本更换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委托代办人应按规定程序前往相关机构办理手续。确保代办人具备合法身份和信誉,以保证顺利进行。委托代办方式可便捷完成户口本更换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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