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买卖合同可以公证吗 |
释义 | 小产权房购房合同不能公证。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房的产权不明确,不是法律许可可以自由转让的商品房性质,因此这种购房合同,公证处不会提供公证服务。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一、房屋继承公证所需的资料是什么 房屋继承公证所需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财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当事人需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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