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通常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司法行政机关在各个层级都设有相应的机构,如省、市、县(区)司法局等。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一般由居住地的司法所或者社区矫正管理机构负责。 社区矫正对象的出境限制,也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执行的。如果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报备出境事宜,应当向管理自己的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备。具体的报备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有所不同,所以需要参照当地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社区矫正对象未经许可擅自出境,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条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