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证能放弃继承权吗
释义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通过意思表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只要作出明确的书面或者口头说明即可,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说明书进行公证。
    一、放弃和丧失继承权的区别有哪些
    放弃和丧失继承权的区别如下: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取得被继承人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继承人自身内心意义的真实表达;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其他继承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真诚地放弃,失去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可以收回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但法院应当根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遗产权的丧失就不能改变。
    二、遗产可以放弃吗
    继承人是有权放弃继承。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应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口头形式的声明也可以,不过书面性的声明更有力的说明事实。放弃继承权的声明须在被继承人的遗产未分割前做出。被继承人的遗产已分割完毕,那就属于对自己已得财产的处分问题。
    三、继承权丧失与放弃继承权有哪些区别
    继承权丧失与放弃继承权区别如下: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取得被继承人合法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丧失是继承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被剥夺继承权。这种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转移被剥夺人的意志;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其他继承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权丧失可以在继承开始后或者继承开始前发生,其表示方式以人民法院判决的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4: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