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公证才能放弃继承权?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不必公证,继承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愿。放弃继承权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必须由继承人本人作出表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在特定时间内作出。放弃继承权一经作出,需得到其他继承人认可,否则无法恢复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表示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恢复继承权需在遗产处理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一、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要公正,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通过意思表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只要作出明确的书面或者口头说明即可。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说明书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继承权能被放弃吗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放弃继承权能撤销吗 可以,但是有时间和条件限制。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放弃继承权不必须公证,只要继承人通过明确的书面或口头说明表示放弃即可。继承人可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受遗赠人则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放弃继承权是有效的,但若想恢复继承权,则需经法院作出决定,并需在特定时间内表示。放弃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