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无过错方不能得到全部财产,但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如果过错方隐藏、转移、毁损财产,无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如果过错方重婚、同居、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分析 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不能得到全部财产分割,但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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