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2、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3、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 4、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的期限一般不可以超过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查封或者扣押被执行人的动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查封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