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些形式?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情形有: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劳动合同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 二、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四、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无效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和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或者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并且,劳动者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之后方可离职,否则,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那么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材料有: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3、劳动者身份证明; 4、辞职信; 5、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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