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 释义 | (1)如果当事人使用他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进行相关的生产活动或者销售活动,这样子的情况是属于对他人注册商标的假冒,根据情节的轻重,要依法来追究刑事责任。 (2)当事人使用他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进行相关的生产活动或者销售活动所得的收入都是违法收入,当事人所得到的违法收入如果达到了以下这些情况,执法机关就要立案,进行调查。第一个就是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准许,擅自在其他的相同的商品上面使用了已经注册的商标,并且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获得了非法所得,非法所得的金钱数额超过两万元;第二个就是已经知道自己所销售的商品是通过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所生产的,并且通过销售这种商品获得了非法所得,非法所得的金钱数额超过两万元;第三个就是单纯的对他人已经注册了的商标进行伪造,并且通过伪造的假冒商标获得了非法所得,非法所得的金钱数额超过一万元。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并没有对商标进行生产或者对假冒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生产,但是有协助他人的情况,这样子就形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共犯,也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通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并且最终获得相关的经济利润超过了10万元的,这样子的情况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需要立案进行判刑的,还有一种就是单纯的对商标的标识进行生产或者制造,并且数量超过了两万个,这样的情况也是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 (4)以及其他一些法律上面规定的对于他人注册商标进行假冒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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