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3、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计入自然层数。 4、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