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是否能手写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能手写。离婚协议可以手写或打印,但现在大多数离婚协议都是打印的。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写的具体要求有: 1、内容规范: (1)明确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3)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有一致的处理意见; 2、形式要求: (1)用A4纸、蓝黑墨水笔或黑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 (3)协议内容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法律有效性规定: (1)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 4、备案要求:双方应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一份交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备案,双方各持一份。 一、南京离婚流程有哪些规定 (一)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三)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 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南京,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 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四)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五)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二、民政局办理离婚是周几,需要什么手续 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正常工作日都可以,需要的手续如下:1、准备离婚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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