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的一般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的一般程序是: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发生劳动纠纷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进行维权: (1)协商进行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进行调解。当事人就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反悔了,那么同样也可以向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处理。 (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条件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二、劳动者维权途径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 (3)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三、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按照什么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按照民事纠纷处理,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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