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庆期间河北高速通行情况 |
释义 | 国庆节期间,河北全省告诉正常通行。 全省高速公路出行将使用2种通行凭证:一种是针对免费车辆的纸质通行券,一定要在上高速时领取;另一种是针对非免费车辆的入冀车辆和省内车辆的纸质凭证,一定要在车辆缴费时领取。2种通行凭证均要在高速出口防疫检查点出示,请司乘朋友一定按照规定正确领券通行。 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高速公路入冀车辆人员“落地双检”工作的通知》,相关说明如下: 一、 免费车辆入口发券。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对所有七座及以下小客车发放纸质通行券,高速公路出口防疫检查点查验回收纸质通行券。对持有效纸质通行券的小客车,可免费免检快速通行;对无有效纸质通行券的小客车,视为入冀车辆,引导司乘人员进行“落地双检”。 二、 非免费车辆出口识别。非免费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领卡、出口缴费通行,有ETC车辆通行ETC车道。收费站出口根据车辆收费交易信息,判别车辆驶入地,分别发放入冀车辆或省内车辆纸质凭证,高速公路出口防疫检查点查验并回收车辆纸质凭证。对省内车辆直接放行;对入冀车辆,引导司乘人员进行“落地双检”。 三、 规范纸券发放使用。自9月30日18时起,全省高速公路统一开始使用纸质通行券,至10月7日24时停止使用。纸质通行券仅在河北省境内使用有效,发放时要准确标记车辆驶入日期和时间,单次有效期应参考入口至出口的实际需要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为保证国庆节期间高速公路有序畅通,通知要求,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要求印制纸质通行券,结合历史交通流量提前做好备份。要引导车辆分道通行,适当增加车道引导人员,做好收费车道对入冀车辆的识别和引导工作,设置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防疫检查点要加大查验检测力度,及时增加查验人员和检测_样人员,优化调整查验通道,规范_样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同时,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管理,及时通过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和沿线交通广播进行政策提醒,明确现场负责人,集中调度各部门力量,切实做好高速公路通行服务和入冀人员“落地双检”工作。 法律依据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第一条 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条 工作要求 (一)加强收费站免费通行管理。 为确保免费政策实施后车辆有序通行,各地区要对公路收费站现有车道进行全面调查,结合重大节假日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要求,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和免费专用通道,确保过往车辆分类分车道有序通行。 (二)完善收费站应急处置预案。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分析本辖区公路收费站的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督促收费站制定并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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