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判决不服的申诉书怎样写 |
释义 | 申诉书内容:(1)申诉人 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在押申诉人的现押住所等。 (2)事由。指何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字号的判决。 (3)请求事项。写明申诉人请求 人民法院要解决的问题。 (4)申请事实和理由。 这是申诉状的重要部分。首先叙述原判 认定的事实,列示证据,然后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定性、适用法律、执行诉讼 程序或对民事行政案件处理不公等错误的地方,加以申辩、反驳、纠正。 (5)呈递机关 名称、申诉人签名盖章、日期。 (6)附项。 终审判决不服怎样申诉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的,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不服法院判决怎样申诉,怎么写申诉状 被执行人对法院作出的执行判决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受理异议后,执行就会停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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