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能否要求退房? |
释义 | 开发商逾期交房后,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按约定期限交付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买受人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交房义务,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房。 法律分析 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届满后仍逾期交房,可以要求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逾期交房,业主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下,业主通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如果逾期交房,业主可以视为开发商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业主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建议业主在解除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下,业主通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若逾期交房则视为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当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款项。具体情况应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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