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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前,他借了一大笔钱谁还
释义
    离婚前,男方借了一大笔钱,如果可以证明该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
    一、离婚前男方有债务怎么办
    离婚前,男方有债务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应当由男方偿还,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发现男方有债务的,应当对债务的性质进行确定,认定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女方也有偿还义务,应当和男方一起偿还,认定债务是属于男方个人债务的,应当由男方偿还,女方没有偿还责任。
    二、夫债妻还的法律规定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借的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存在以下情况可以视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3、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不存在夫债妻还的可能性。
    婚前男、女单方债务,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建立使之同时获得对方认可并接受,婚后双方又积极共同偿还,且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双方未有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单方债务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三、老公在外借钱,老婆完全不知情怎么办
    老公在外借钱老婆不知情的,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属于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个人财产偿还,女方不承担偿还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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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