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收范围 |
释义 | 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及其员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员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帐户怎样处理? 企业当年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企业实缴金额占应缴额的同一比例计算记入个人帐户。其计算办法为: 企业缴费记入个人帐户部分=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从企业缴费中记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企业实际缴费金额/企业应足额缴费金额。 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补缴后,即在个人帐户中予以补记。员工个人当年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也按上述办法计算。 2.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是哪些? 我市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是: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具有我市户口并在城镇从事个体劳动的个体工商户和雇工,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2)企业的离退休(职)人员; (3)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亦属此列。 3.企业应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按全部员工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费的具体比例按市政府的规定执行。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划入个人帐户部分。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列入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1)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参保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申报税费的帐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泰州市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征缴中心)(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6)泰州市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征缴中心)(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员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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