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2、行为人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后果; 4、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 1、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 2、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 3、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捏造、歪曲事实; 2、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3、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2、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3、内容的时限性; 4、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5、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6、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