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交出财物,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分析 敲诈勒索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拓展延伸 敲诈勒索罪的界定及司法实践中的争议 敲诈勒索罪的界定及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是指在法律领域中对于敲诈勒索罪的定义和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引发的争议和讨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强迫他人交付财物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财物的行为。然而,由于敲诈勒索罪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其界定和适用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争议。这些争议包括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素、客观要素的界定,以及对于威胁手段和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引发了对于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的争议。因此,对于敲诈勒索罪的界定及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以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和司法的合理判断。 结语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若成功取得财物,则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若未成功取得财物,但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产生恐惧情绪,也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强索财物的故意。对于敲诈勒索罪的界定及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涉及到主观要素、客观要素的界定,以及对威胁手段和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等问题。对于确保法律公正适用和司法合理判断,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