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无效问题的确认权归属于谁? |
释义 | 劳动合同无效需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时,只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才有权确认。双方当事人无权认定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无效由谁确认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尤其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有效均无权认定,根据此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只能由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认定。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无效问题的争议解决途径 劳动合同无效问题的争议解决途径涉及多种方法。首先,当劳动合同无效问题出现时,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例如重新谈判合同条款或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功,双方可以选择诉讼途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其他替代争议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需要考虑具体情况、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在解决劳动合同无效问题时,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和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并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结语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行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争议,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意味着自订立时即失去法律效力,然而并非任何人都有权宣布合同无效,特别是合同当事人。因此,根据该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才能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解决劳动合同无效争议的方法有多种,包括协商、诉讼、调解、仲裁等。建议在解决问题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并寻求公正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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