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过程中,是否可以先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可以,但最好还是在法院审理中判决离婚,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依法分割进行处理。 起诉离婚财产先不分割可以吗 起诉离婚财产先不分割也是可以的,法院一般只能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来审理当前的这起离婚官司,不能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中没有财产分割的这一项就拒绝受理,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制度的规定。 起诉离婚后是否可以不分割财产,婚内财产可以分割吗 起诉离婚后是可以不分割财产的。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情况。 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但是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内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关于婚内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婚内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允许分割的情形仅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类推适用,亦不能扩大解释: 1、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毁损”应指故意的情形,不包括过失造成的损坏。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里的扶养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也包括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还包括同辈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除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也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况进行判决。 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怎么算 一、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怎么算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民法典》及“民法典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比如说共同购买的房屋等等都是可以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但如果房屋是在婚前归个人所有在婚后房屋拆迁,那么此种拆迁是不认定为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分割的。 夫妻婚内可以分割财产吗 关于夫妻婚内可以分割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夫妻婚内可以分割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以不允许分割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允许分割的情形仅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类推适用,亦不能扩大解释: 1、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毁损”应指故意的情形,不包括过失造成的损坏。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这里的扶养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也包括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义务,还包括同辈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除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也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况进行判决。 离职补偿金算共同财产么 一、离职补偿金算共同财产么 离职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离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离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离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 2、离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离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时间应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法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也就是说,婚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算,到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生效之日止。 二、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定平均分割吗? 不一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区分的共同共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并非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按照各50%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特别是涉及一方父母出资或出资较多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要全面考虑财产的资金来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夫妻对家庭所做贡献等因素,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也只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则不适用该夫妻财产制。 婚内可以分割夫妻财产吗 婚内一般不可以分割夫妻财产,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该内容由 周伟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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