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改安置房户名的步骤 |
释义 | 安置房变更户名需根据土地性质和原因办理。买卖需提供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婚需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未婚需单身证明。赠与或继承需公证后到主权登记部门办理。安置房是政府为拆迁户建设的房屋,需取得产权证后方可交易。安置对象包括城市被拆迁户和农户。政府建设更多安置房以满足需求。 法律分析 一、安置房如何更改户名 1、拆迁安置房变更所有权人登记需看房屋的土地性质和变更原因。 2、如果变更原因是买卖,前提是房屋取得产权证后房屋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可以通过当地房屋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时需卖方需提供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婚的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并同时到场签订相关手续。未婚的提供单身证明和身份证件。买方的需带身份证明和资金已缴交易所的资金证明即可。办理时还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如果是划拔性质土地上房屋需5年以上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手续同上。 3、如果变更是赠与或继承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后才可以到主权登记部门变更产权手续,办理时除带公证书外其它手续与第2条相同的相应手续。 二、安置房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结语 安置房的户名更改涉及到土地性质和变更原因等方面的考虑。如果是买卖交易,需提供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赠与或继承需要进行公证手续后方可变更产权。安置房是政府为被拆迁户建设的房屋,转让交易需取得房产证后进行。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政府正积极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以满足拆迁户的需求。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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