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农作物补偿的话,那通常粮食类的作物每亩地补偿749元,如果是常规经济类型的农作物每亩地补偿1326元,如果是蔬菜或者是一些特色经济作物的话,每亩地补偿4405元。除了这些以外养殖也是有补偿的,比如说如果是养殖肥猪的话,那么每一头补偿1047.7元,如果是养殖种猪,每头补偿1915.1元,如果是养殖崽猪,那么每只补偿556.4元。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调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 第二十三条 人民政府采购用于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依照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中涉及紧急抢救、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性救助的紧急采购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定向捐赠的款物,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政府部门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自然灾害救助。 第二十五条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