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 扣缴义务人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