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表应以蓝黑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由申请人签字并注明申请日期。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电话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