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依法设立的学校是受法律保护的,不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四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十五条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大学还必须设有三个以上国家规定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设立高等学校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制定。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原则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