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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沙有户无房第一类第二类怎么区别
释义
    长沙有户无房第一类第二类的区别如下:
    1、户有房:指在长沙市范围内拥有自有住房的户籍居民。这些人员可以享受房屋交易、租赁等相关政策,但不能享受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
    2、户无房第一类:指在长沙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户籍居民。这些人员可以享受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但不能享受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交易、租赁等相关政策;
    3、户无房第二类:指在长沙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的户籍居民。这些人员可以享受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但不能享受商品房、二手房等房屋交易、租赁等相关政策。与第一类不同的是,第二类户无房人员可以选择购买普通商品房,但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长沙有户无房第一类第二类的条件如下:
    1、户无房第一类的条件:
    (1)长沙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规定人均住房面积为:城市居民家庭不低于30平方米,非农村居民家庭不低于40平方米,农村居民家庭不低于60平方米;
    (3)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等。
    2、户无房第二类的条件:
    (1)长沙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规定人均住房面积为:城市居民家庭不低于30平方米,非农村居民家庭不低于40平方米,农村居民家庭不低于60平方米;
    (3)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区别和政策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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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