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方合同和劳务派遣一样么? |
释义 | 不是。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第三方为需要劳动力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该劳动力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与学校、单位、个人在毕业时签订的三方协议完全不同(该协议只是意向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效应)。 第三方合同的意思是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 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工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3、涉及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岗位不同。 任何岗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6、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 劳动合同的单位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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