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份转让的债务还需要清除债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转让共有财产后债权一并转让。按照权利和义务的相对应原则,按份共有人共同享有对应财产部分的权利及共同分担义务。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财产后,其相应的债权及债务也将一并转让。但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按份共有人想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如果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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