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以后户口不是必须迁的。结婚是当事人户籍变动的原因,但并不强制,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变更。且当事人因婚姻关系需要变更的,应当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一、夫妻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的处理办法: 1、若女方已不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址生活,而男方一定要将其户口分开,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自己的权利,将其户口迁出; 2、若双方也都还在同一地址生活原房屋分用,则同上,将户口薄分开; 3、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分户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请问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单独立户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是能单独立户的。但需要满足当地的落户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公民因结婚、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且离婚后单身居住的,可以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三、离婚后怎样办理女方户口本 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出来。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口簿,一方迁出后可以分户口簿。持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