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在会见期间有权利和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代理服务。但是,如果律师滥用职权,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违法行为。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严格履行职责,避免滥用职权。 法律依据: 1.《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应当恪尽职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和权利。 第二十六条 律师在承接案件时,应当经过当事人的授权,并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代理事项和代理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刑事案件中,不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参与伪造证据、向证人贿赂、捏造事实、故意瞒报案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百三十六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参与伪造证据、向证人贿赂、捏造事实、故意瞒报案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滥用律师职权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定》 第十二条 律师不得向当事人或者代理当事人以外的人泄露当事人的秘密。 第十三条 律师不得收受与其职业活动无关的财物。 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滥用职权和权利,严格履行职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