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在收到执行通知后十日内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审查异议,并根据情况作出撤销或驳回裁定。当事人不服裁定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期间执行不停止。 法律分析 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拓展延伸 应对执行管辖权异议的策略与实践 应对执行管辖权异议的策略与实践是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首先,当面临管辖权异议时,必须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判例,以确定合适的法律依据和论证方向。其次,建议通过合理的沟通与协商,寻求各方的共识和解决方案,避免冲突升级。此外,充分了解当地法院的审判实践和倾向,可以帮助制定更有力的策略。在实践中,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准备,确保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立场。最后,如果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意见,以确保策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通过以上策略与实践的综合运用,可以更好地应对执行管辖权异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应对执行管辖权异议时,我们应该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判例,通过合理的沟通与协商,寻求各方的共识和解决方案,充分了解当地法院的审判实践和倾向,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准备,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