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乡镇监察室能下达政务处分。乡镇监察办公室作为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监察机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乡镇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依据相关程序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