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没有迁走不影响男方再婚。 婚姻登记机关对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都有记录。户口不迁走不影响登记。 夫妻离婚后,女方在结婚时把户口转到男方居住地,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留在男方居住地。也可以转回女方原住地。完全由女方自愿决定。如女方暂时没有落脚地的,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还是落在男方家,继续合用一本户口,待找到落脚地,再将户口迁出。如果女方有落脚地,想单独立户,离婚后女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立户,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然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留在结婚后的男方居住地。 如果觉得需要把自己户口转回原居住地的,也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婚前原居住地。 总之,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是没有影响的。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凭离婚证就可以办理了,因为他以前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