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因辞职断交三个月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暂时断缴影响不大。可以个人承担 住房公积金 费用继续缴纳,或者尽快谋职、让新公司续交,外地谋职的需要尽快办理转移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