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失业金能领取几个月,要看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方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怎么发放的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职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职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绝大部门地区采取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失业职员发放现金的方式。也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凭证,失业职员到指定银行兑现。 |